首先,我们需要看一下我国的相关法律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上的具体规定。根据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中的第五条中提到的规定表示,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予以审判后,对于判决的执行应该在法院立案之日开始算起的六个月内把判决执行完毕,对于不属于诉讼执行的案件来说,也应该在法院立案当天开始算起的三个月之内执行完毕;但是如果发生了某些特殊情况,需要执行时间延长的,那么就可以在人民法院的院长对时间延长进行批准同意后,最多可以把时间延长到三个月,如果还需要再延长的,那么这种情况就需要向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报告备案了。
对于委托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案件而言,受到委托的人民法院应该在其对这个执行的案件立案后的一个月之内,把案子的委托执行手续都给办理完,而且这个受委托的人民法院也应该在其收到委托人的委托申请之后的一个月之内,把该案的判决执行完毕。对于到期了还没有执行完毕的案子来讲,执行人应该在执行的期限到期后的十五天之内,把案子的具体执行情况和进度向人民法院报告,并写委托函委托人民法院来强制执行。
其次,我们再来具体看一下关于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的强制执行,主要就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借助于国家法律的强制力量,让法院的组织或个人依法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让案子中本应有义务的当事人去按时的完成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以确保法院判决和裁定的顺利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
第二步就是人们法院需要通知案子的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觉主动的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如果不履行的就要强制执行;
第三步就是准备强制执行,包括通知义务人,以及给出书面通知;
第四步就是人们法院对义务人实行强制执行了,需要协助的,被要求协助的人和单位也应该予以协助执行。以上就是强制执行的大致流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