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小案不小!因为百姓利益无小事,农民工利益更是无小事!
温家宝总理曾经说过:“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作为一名律师,最大的责任和义务就是将法治的光辉,普及到每一位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身上!
作为一名有良知的律师,我不得不考虑到农民工打官司的诉讼成本。为了最大程度地帮助到曾师傅,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在不收取律师费用的情况下,通过调解等非诉讼方法帮助曾师傅追讨工资。然而,事与愿违的是,尽管我多次与A包工头沟通协调,却毫无成效!
无奈之下,我决定收集证据,依法向法院起诉,帮助农民工曾师傅维权!在曾师傅的带领下,我先后找到房东老板夫妻、小区保安、一起从事装修工作的泥工和电工师傅进行调查取证。尽管经历了因为房东老板和A包工头是亲戚关系,房东的不配合的尴尬;以及多次奔走于衡阳的大街小巷,为了核实一个情况、调取一份证言所付出的辛苦和汗水。但是为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为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我觉得一切都值得!
在掌握了大量的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2010年8月10日,我与曾师傅一起来到衡阳市某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起诉A包工头。法院受理后,A包工头不去法院领取传票,我又和曾师傅带领办案法官钻胡同、走小巷,找到A包工头家送达传票。同时,曾师傅依法讨薪的事实也引起了某报社的关注和重视。
事情就在经过辛苦的努力后出现了转机!8月下旬的某天,A包工头主动打电话找到我和曾师傅,要求与我们进行庭前调解,让我们到法院撤诉。调解的过程非常顺利,A包工头不但答应给付原告曾师傅的工资报酬3000元,还承担了曾师傅聘请律师的费用、以及案件受理费。我当即要求承办法官起草了《调解协议书》,并且让原、被告在《调节协议书》上签字。签完字后,我终于舒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