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大越公司负责人曾多次找到森普公司要求还钱,但却被告知孙宏强已离开台湾。
大越公司经多方查找,发现孙宏强已来到南京投资房地产,并在定淮门附近有暂住地。大越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纪正(化名)当即决定到南京起诉孙宏强。
今年7月,张纪正委托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姜云将孙宏强告到市中级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投资款本息共计新台币8988万元(折合人民币2247万元)。法院受案后,按照规定查封了孙宏强在南京的财产,并限制其出境。
庭审中,孙宏强对债务表示认可,但他提出,大越公司曾将这笔债权转让给他人,因此,大越公司并不能作为原告讨要债务。张纪正表示,大越公司确实曾转让债权,但目前已全部收回。
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这起历时8年的债务纠纷终于解决。考虑到当初森普公司抵给大越公司的土地已经升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大越公司同意将新台币8988万元的债务以新台币2828万元和解。
随着在南京生活或是做生意的台湾人越来越多,涉及经贸投资等方面的纠纷也不断增多。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发生债务纠纷,若有一方当事人在我市有经常居住地,或是在我市有可供扣押房产,法院即可受理。在我市居住或投资的台湾人发生纠纷后,也可选择在南京打官司维权。据统计,去年,我市法院共受理涉台案件30件,今年以来,已受理2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