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因经营资金周转困难,需向甲方融资一万元,自xxx至xxx止。鉴于乙方目前经营情况,无法按约定以货币资金偿还甲方贷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财产抵销其应付债务。双方约定如下:
(一)乙方以下列财产作为向甲方贷款一万元人民币的补偿(以乙方财务会计凭证为依据,复印件见附件):评估价值的名称、型号、数量、权属证明、编号。
(二)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成立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管理部门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本协议自财产登记转让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自上述财产转移登记之日起解除。
(三)甲、乙双方在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四)乙方已向合法的保险公司投保本协议所列的全部财产。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负责用甲方名义来记录保险的受益权,直到保险期满。保险期满以后,财产保险的费用由甲方来承担。
(五)乙方保证该物业的所有权不受任何权利限制(如抵押等),也未被有关部门查封、扣押、保护。因乙方或其他原因不能转移财产所有权的,甲方仍具有合法的债权地位,有权依法行使追偿债务的权利。
(六)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x保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