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整体伤情和不同的受伤部位,采取综合治疗。对有较重的内脏伤者,应卧床休息,避免负荷,以防加重肺出血、肺水肿、内脏血肿破裂和发生心力衰竭等。
5.1现场急救包括止血、固定、包扎、止痛、防休克、防窒息等。
5.2.1预防注射破伤风类毒素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2.2输血、补液防治休克,如有肺脏损伤应控制输注的量和速度,防止发生或加重肺水肿。
5.2.3使用辐射防治药、防治感染、防治出血、输注血小板、胎肝细胞及骨髓移植等,参照GBZ103、GBZ104进行。
5.3.1复合听器伤时,外耳道塞以消毒棉球防止感染,如已感染,用4%温热硼酸水清洗后,置纱布条引流,鼓膜穿孔可于恢复期作成形术。
5.3.2复合胸部伤时,有肺脏伤者应保持呼吸道通畅,吸入95%酒精雾化氧,给予促进水肿吸收的药物;有血胸应作胸腔穿刺排空积血,不易抽吸干净的血胸,应作闭式引流术;开放性气胸,应立即严密封闭包扎伤口;张力性气胸,应做闭式引流排气。有心脏伤时应适当休息,避免活动,对症治疗;有心力衰竭时,使用西地兰或毒毛旋花子甙K.
5.3.3复合腹部伤时,如肝、脾血肿,胃肠挫伤,应绝对卧床休息和对症治疗;如肝、脾破裂,胃肠穿孔,应作急诊手术进行止血和修补。
5.3.4复合骨折时,应尽早进行骨折复位固定手术,骨折固定时间比一般骨折延长,具体时间根据临床表现和X线检查结果而定。
5.3.5复合颅脑伤时,轻者(脑震荡)给予镇静、止痛、卧床休息;重者尽早手术,如作兴皮撕裂伤的修补术、颅骨骨折的整复术及颅内血肿清除术等。
5.3.6复合软组织伤并有放射性核素沾染时,应尽早消除沾染;有过量放射性核素进入体内时,应进行放射性核素加速排出治疗;软组织伤早期扩创后,作初期缝合或延期缝合。
5.3.7复合肢体挤压伤时,应固定伤肢,避免不必要的活动,沿伤肢纵轴行深筋膜切开减压术,术后用厚层敷料包扎固定。注意防治急性肾功能衰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3.9手术麻醉应采用局部麻醉,氯胺酮与γ-羟基丁酸钠,氯胺酮与度冷丁或普鲁卡因复合麻醉等比较安全。在休克期、局部感染期和恢复期可酌情采用吸入麻醉及静脉麻醉,但复合肺冲击伤和呼吸道烧伤时,禁用乙醚麻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