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表明还钱时间的欠条很好算诉讼时效。就是从欠条上表明的时间的第二天,时间是三年;诉讼时效也是有法律要求的,必须要有请求权存在,如果没有这个请求权,就没有办法适用诉讼时效。
(二)必须要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就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其实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在这期间,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过了一段时间,而且又没有什么事会让诉讼时效中断;那么诉讼时效是会有法律效果的,还有就是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而导致的诉讼时效届满,也就是结束了。
(三)要是诉讼时效结束了,那么权利人的胜诉权就自动取消,但是有让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那么诉讼时效是可以延长的,就是从中断的那时重新计算,之后再将中止的时间消除之后从新计算。
(四)要是欠条上没有规定那个时间还钱的话,就会从借钱的那一刻开始计算;起诉时间为二十年之内,要是在这段时间内有特殊情况,法院则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来决定延长。但是过了二十年之后,法院则不予保护。
(五)如果,超出了诉讼时效,则可以去通过协商;如果达成了还款协议,就属于新的债务关系了。那么根据法律,该协议还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要是双方无法协商,那么债权人的一方则考虑向对方发送催收款项通知单;通过信用社发出,债务人要在这份通知单上签字,就会被视为对原本的债务再次确认;那么这个债务还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还要注意一点,如果欠的钱是租金,那么诉讼时效就会变为一年处理。虽然欠条过了时限还是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恢复的,但是还是要注意一下欠条的时效;不要让欠条的时效过期,这样风险会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