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乙方保证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 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不存在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2) 乙方承诺妥善保管、使用质押物,质押物在乙方占有期间毁损 灭失的于甲方无关。
(3) 乙方已了解质押物可能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因他人主 张权利妨害乙方占有、使用质押物、实现债权的均与甲方无关,乙方 承诺不因此向甲方主张权利,承诺不因此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4)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质押物毁损灭失贬值等任何是由可能影响 乙方实现债权的,乙方可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与甲方无关, (5) 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债权转让价款,未按时支付的应按月 利息 2分标准向甲方支付利息。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 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为
任何与协议有关的由各方发出的通知, 按本协议尾部约定的地址和电 话以书面或短信、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均视为送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得到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 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