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背景下,刘海善认为集合专业的美国律师团来帮助中国企业追回坏债势在必行。刘海善的这一想法得到了美国网络电视总裁杨皓的支持。杨皓表示,在中美追债业务方面,中英双语的美国网络电视可利用其特有的视频优势,让中方企业代表在中国任何地方能够直接与美方律师面对面沟通。
“在信息汇集等方面,包括美国法院所发布的网上公告亦可在‘中美追债’频道上合法披露。”杨皓还称通过网络开设这一频道是“自电视和电脑发明以来,媒体业从未有过的创举”。
刘海善透露,“中美追债”频道计划在7月份正式运营,因目前后期准备工作仍在继续,所以还难以确定开播具体日期,但6月30日的记者招待会全程转播也算开播的首个节目。目前计划中的第二个节目将是对所有加盟律师楼具体情况的记录介绍,第三个节目将是一次视频会议的转播。
在美国,专业追债是一项高难度的法律服务领域,非一般律师可以胜任,而美国的专业追债律师大多奉行“先收费、后诉讼、再抽成”的惯例,这对已有惨重坏债损失的中国企业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
为使中方企业真正放心让美国律师打官司,刘海善特别强调:他所领导的团队中所有参与的美国律师在对中方提出的案件进行全面评估之后,一旦接案,美方律师将先垫付所有法律诉讼费用,真正做到“不成功,完全不收费”。成功后,一般会根据追讨的难度进行30%—50%的债务总额提成。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发现,加入此项业务的美国律师都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一是至少具备10年以上的专业讨债经验,对中国态度友好,有一定的正义感;二是他们都具有相当的资本,有能力事先投入自己的时间和资金,三是他们精通商业、商法诉讼的各个领域。
到目前为止,已有6家律师事务所的10多位知名美国讨债律师加入律师团,包括OLSHAN等律师事务所的代表艾达姆、斯蒂文等,其中格雷先生在追债行业已有超过30年的经验。
在未来的追债业务中,根据美方不同的欠债额,受理方将安排美国大、中、小不同类型的律师事务所,帮助中国企业追债,以降低办案成本,提高追债效率。同时,在国内,北京的邦兴阳和上海联合事务所也加入到了这个庞大的律师团队里来了。
曾经有不少中国企业尝试自己追讨坏债,但却鲜有成功或困难重重而不得不放弃。刘海善说,这主要是因为中美两国属于不同的法律体系,两国之间目前还没有在债务追讨方面签订一个相互制约和认可的司法行政协议书。因此,即使中方法院判中方债权人胜诉,美国的法院却不认可其法律的有效性。同时,中国律师没有资格在美国法院进行各项诉讼,非得由美国律师上庭追诉。
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商务处周晓俊领事告诉记者,商务处经常收到国内受害企业投诉美方的“坏债”案件,但总领馆受条件限制,也仅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没有更多的精力、人力和财力替企业追债。“中美追债”频道的开设和受理网站的出现,将会给国内受损企业提供一条全新的服务途径。
该律师团在今年年初已联名写信给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建议受损失的中国企业要主动与美国律师建立商业关系,他们特别强调,被美方恶意拖欠债务必须找专业追债律师解决,“不能病急乱投医”。
第一,债权人通过登陆www.uschinaasset.com,或致电(917)992-5252,表明追债理由和意愿;
第二,债权人要与上海美一中公司签订一份委托美国讨债的授权书。
第三,债权人要充分准备和尽早递交能够证明自己持有债务以及美国的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各类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当初双方签订的合同、定单、定单方式证明、付款方式证明、付款时间限定证明、货物出口证明、货物驶离中国证明、货物抵美被指定公司接货证明、提货单等一切涉及双方交易及对方收货但未付款的证明。
第四,债权人保证在追债过程中积极配合美国律师。例如,尽快补充有遗缺的材料;甚至准备好赴美出庭作证;
第五,债权人必须保证自己提供的材料是真实的,未经任何改动的,也没有隐瞒自己曾经出现过的失误。如果美国律师的追债努力最终因为债权人提供的不真实材料造成失败,债权人则有责任合理赔偿其损耗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