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意义角度看,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客观上有还款的能力但拒不偿还借款的债务人。对于我国法律面临的执行难的现状,失信被执行人一度甚嚣尘上,对此,国家加重了打击力度,从多方面解决失信被执行人问题。
除了一些传统的法律规制,对于拒不还款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也出台专门的法律加以防范惩治。2010年,国家出台《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生活的不便使得失信被执行人态度转变,一定程度有效防止了妄图逃避制裁的被执行人。其次,最高法院公布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建立以党委领导为核心,包括人大、政府和银行等社会各界协调配合的执行工作新局面,从而确保生效文书的有效执行,解决长期存在的失信被执行人导致执行难的问题。
然而,相关法律规范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来说仍然不痛不痒,直到2013年出台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于“面子大过天”的中国人来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出马上掀起还款高潮。随着车站、街头等屏幕滚动播放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再也无法无动于衷地赖着欠款不还了。其后,随着《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出台,失信被执行人问题更是得到有效的规制和解决。
以上,是小编对生活中遇到失信被执行人如何应对的办法以及法律关于惩治欠债不还的失信被执行人相关规定的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