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金额与日期没还清前永远有效”,一张写于2004年4月30日并约定于2004年5月31日前还款的借条,出借人本应在借条到期后两年的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却因借款人在借条上写的这样一句承诺,改变了借条的性质并打赢了官司。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借条上签署“永远有效” 法院判还款付息》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借条上签署“永远有效” 法院判还款付息》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f1a15a47aabe78fed8a08a050817b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