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2007年9月至2008年6月,被告在原告承建的河北省曲阳县保阜高速公路工程LJ-09合同段承包搅拌站工程中,外欠大量债务。其中被告欠姚国振775000元,由被告项目负责人郑加专出具三张欠条。2008年6月,被告从工地撤离,大量欠款未还,导致众多债权人聚集在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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