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XXX,男或女,X年X月X日出生。现住辽宁省大连市XXX路XXX号。
受托人:XXX,男或女,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台湾XXX,身份证号码:XXX。
我是XXX的弟弟,XXX于X年X月X日在台湾死亡。XXX生前住台湾XXX,死后在台湾留有遗产。根据XX省XX市公证处X年X月X日出具的X证字第 X号《亲属关系公证书》,我要求继承XXX在台湾的遗产,并委托XXX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向台湾有关当局、部门、机构、人士办理继承XXX在台 湾遗产的一切事宜,并全权代表我领取、执管、处理、变卖和调回上述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