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是求财,不会真的搞到伤人的地步,吓唬的性质居多,可以推脱,但不要硬来,要让他们知道这个账黄是黄不了,人在多少有还的希望,人没了,一分钱也没有。
2、利息如果极高,看能否找个官面人物说合一下,最好是警界人物,(不用太大,类似于治安大队队长这个级别就够)利息这个东西其实是可以谈的。超过银行利息4倍,多余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是裸条那种不要脸级别的利息,甚至是牵扯到违法的(诈骗)。
这种带有高利贷性质的讨债,如果采用文明的讨债方式,例如上门交谈,是合法的,而如果直接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威逼还款的,则是违法的。
1、挑刺,这个合同这儿有毛病那儿有歧义。总之交缠呗,时间越长越有利。
2、如果是欠的是银行的钱,可以通过第三方出面,收购债权。(假设你欠银行100万,旷日持久的来回纠缠,银行也疲惫了。这个时候你找个第三方,给人家四十万,叫他去跟银行谈,我四十万收购你100万的债权,当然这个时候你要给银行内部人员一点好处。如果能谈成,会对你有利。)
3、如果走法院,执行庭每过一段时间会有个集中行动,这个时候你一定要把值钱东西放好,叫人查封了很麻烦,如果确实没钱还,执行庭会给你一个司法拘留,不用怕,最多十五天就出来了,他也咋着不了你。债主来找,你还可以说你不是走法律程序么?接着拘留我呗,你拘留我一次,我在外面能给你找点钱,在里面,你一分钱没有!
4、保证自己名下只有一套(一套也没有最好),家里只有基本的生活资料(法律有规定,基本生活资料法院是没法查封的),他拿你办法不多。
综上所述,无论是采用暴力的讨债方式还是采用法律手段,所欠的债务均是要还,只是还款的方式不同,而高利贷的还款,法律的方式解决只能降低还款利息,该还的本息也不能避免,这是需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