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是一种民事行为,涉及到对公财产,对私财产。如果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需要核定你的资产价值,根据资产评定你所带金额大小,此时不涉及贷款抵押,假设你无法付出贷款及利息,你的资产将会成为银行抵押债务所得。如果你不用资产进行抵押,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出面作为担保,二人分担贷款风险,此时担保贷款成立。
阶段性担保贷款是申请贷款的人需要和银行贷款,但是受其抵押物不足等原因,银行要求第三方承担担保责任才能进行放款。担保方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或者专业的担保公司,一旦借款人还不上贷款,第三方担保人需要垫还。在担保公司叫做代偿。一般个人担保贷款多为自然人担保,企业融资多需要专业担保公司。各担保公司要求各不相同。
我们在审查银行与开发商在按揭贷款合作协议过程中,发现关于阶段性担保的期间有各种约定,有约定至抵押办妥为止的,有约定至预抵押办妥为止的。阶段性担保期间约定至抵押办妥为止,银行取得了房屋抵押权,银行贷款风险完全在可预期范围内;但是如果约定至预抵押办妥为止,银行的抵押权存在落空可能,贷款风险将出现巨大漏洞。
阶段性担保指中介公司或担保公司承担自银行放款之日起至银行执管《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之日止的连带保证责任。银行向借款客户放款,必须等拿到《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明确没有其他人或单位对该套房产具有任何权利后才能进行。而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需要一定的工作日期,如果办理阶段性担保,由中介公司或担保公司承担这段时间的风险责任,银行就可以提前放款,从而加速房产交易完成的速度。如果交易双方希望快速完成交易,应当支付阶段性担保费。而如果对交易速度没有特别的要求,就没有必要一定支付阶段性担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