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解到这类情况后,记者随即在网购平台上找到了几家经营自制食品的店铺,店铺的共同特点都是只描述产品,厂址、厂家联系方式和产品标号都为空白。其中一家虽然写着“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证件齐全”,但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要求其发来照片时,客服却迟迟不予回应。
记者从淘宝制定的食品行业标准中了解到,目前淘宝要求所有食品经营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但对于大范围大数量的小作坊、农产品,网购平台确实难以实施全面监管。
“‘三无’产品的特殊性使得消费者无法通过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但按照新《食品安全法》中的条例,消费者可以直接向网购平台进行维权。”信邦律师事务所郭潇湘律师表示,新法规着重强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承担的义务,网购平台具有审查、制止、报告、终止“三无”食品进行销售的义务。消费者购买到此类食品,可以先联系购物网站投诉、索要产品信息,如果购物网站无法提供经营者的有效联系方式或相关资质,消费者可以要求网站进行赔偿。
但如果在微信上购买到此类产品,维权就比较困难。郭潇湘提醒道,微信本身不具备商品交易平台的属性,所以也不承担相应责任,消费者如果实在需要在此平台上购买食物,最好要求对方出示食品许可证等资料,并且保留交易记录,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