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人用写恐吓信或者是用其他的一些方法来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的;
2、以公开的方式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来诽谤他人的;
3、用捏造的事实来诬陷他人,目的是为了让他人受到治安处罚或是刑事处罚;
5、以发送恐吓、侮辱或淫秽信息等,次数较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行为人有偷窥、偷拍、窃听或是散布他人的隐私的。
第二,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故意捏造并且散布虚构的事实,该事实达到足以贬损他人人格以及破坏他人名誉的程度了的,并且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如果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又或者故意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来损害他人的名誉的,造成了一定影响的,依照规定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行为人果是在主观上存在故意侵犯的,那就构成了诽谤罪,但是如果是过失的话就不构成该罪。
因此,关于侵犯名誉权与诽谤的界限还需读者根据相关法律文献去衡量辨别。在进行侵犯名誉权的认定之时,往往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毕竟每个人的认知是不一样的,因此对同一件事物的认定也有着不同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