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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思维导图

旧人不归
202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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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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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2001年1月27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的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这两条规定确立了我国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然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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