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立案的人被立案的,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迅速纠正,并对被错误立案的人给予相应的声誉和经济补偿。
但是,是否属于不该立案的人,判断的标准是国家法律,主要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做出评判的机关,一个是侦查机关本身,一个是国家检察机关。其他机关都不能做出是否不该立案的评价。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侦查犯罪,是有明确界限的,是国家依法对侵害了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追究责任,让他们对自己的罪行承担责任,达到教育本人、警示世人的目的。
立案侦查一种犯罪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因为追究犯罪是关系到当事人身家性命的大事,所以国家法律对立案有严格的规定,达到条件的,确实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才能立案,不是随便就可以将某件事纳入刑事侦查范围的。并且我国刑法规定,故意追究没有犯罪的人,或者故意将犯罪的人不予追究的,都是徇私枉法的犯罪。这个规定也是限制侦查机关要慎重决定是否对某一犯罪行为采取立案的措施。
被错误立案的人,如果立案侦查的活动影响了他的个人利益,他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如果没有影响他的经济利益,只是影响了人格等声誉,侦查机关也要在相应的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