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周末,张先生和妻子到一家旅馆住宿,进入房间后,张先生便反锁房门。但是早晨6点多,一男人推门进入房间,看到张先生夫妻躺在床上后马上退出。张先生睡梦中感觉有人进出过房间,就起床重新反锁房门,接着睡觉。8点多的时候,服务员又推门进来,见里面有人又出去了。张先生这下怀疑了,怎么房门反锁了还任人出入。张先生起床后仔细检查了门锁,发现门锁已经坏了,无法反锁。张先生认为旅馆提供的房间门锁损坏,任人出入,导致自己和妻子的隐私权受到侵害,要求旅馆赔偿。
张先生提出,自己和妻子睡觉时未穿衣服,由于旅馆房门是坏的,无法反锁房门,导致被一个男人和旅馆服务员先后进入房间,致使自己夫妻身体曝光,隐私权受到了侵害,要求旅馆经营者赔礼道歉并赔偿6000元的精神损失费。旅馆经营者提出,自己的旅馆房间门锁损坏,未修理好便安排顾客入住,导致其他房客和服务员无意进入张先生的房间,是自己的责任,愿意退还张先生夫妻25元的住宿费,但因为张先生夫妻没有明显的损失,拒绝赔偿。
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张先生夫妻因旅馆的房间门锁损坏导致他人进入致使身体裸露曝光,其隐私权已经受到一定的损害,依法旅馆经营者应该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的赔偿。
至于张先生夫妻要求6000元的精神损失费赔偿虽然张先生夫妻的身体隐私权曝光,但进入房间的两人都是无意间进入后便马上退出,未造成严重的后果,法律也没有明确这种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而要求赔偿,也是为了得到个交代,因此,不必太过要求赔偿金额。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旅馆经营者向张先生夫妻当面道歉,免除25元的房费并赔偿张先生夫妻200元。
旅馆是隐私权案件频发的地点,因此,如果外出需要入住旅馆的话,一定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