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分级标准》,医疗事故分四个等级:
一级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根据严重程度又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为甲等,造成患者残疾的为乙等。
二级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行为造成患者中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根据严重程度由高到低又分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二级戊等医疗事故。
三级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行为造成患者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根据严重程度由高到低分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三级戊等医疗事故。
四级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明显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过失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主张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来主张权利。
医疗事故的等级介绍完了,我们在看看医疗事故的等级对应的残疾赔偿比例。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除了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外,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分别对应伤残等级1至10级。那么,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残疾赔偿比例分别为:100%、90%、80%、70%、60%、50%、40%、30%、20%、10%。
残疾生活补助费即残疾赔偿的标准时是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