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现代法律均为抽象的规定,并从各种不同的角度调整社会关系,因此时常发生同一事实符合数个法律规范的要件,致使这些规范都可以适用于该事实的现象, 在学说上称之为规范竞合。由于规范竞合的存在,当事人的同一行为可能依不同的规范应承担数个不同的法律责任,即责任竞合。
责任竞合产生 于两种情况:一是不同的法律领域内。医疗损害行为造成了对患者的损害,当事人可依行政法规范、民法规范和刑法规范,分别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 任。二是同一法律领域内。在民事责任领域内,医疗损害造成了对患者的损害,医疗方对患者的损害赔偿既可以依契约法规范也可以依侵权法规范追究医疗方的违约 责任或侵权责任。民事责任竞合典型地表现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侵权责任则是加害人侵害他人法定民事权利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某一行为,具有 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双重特征,从而在法律上导致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同时产生,而且,由于这两种责任的性质和功能不同,不能相互吸收或同时并存,所以行 为人最终只就其所实施的一个行为承担一个民事责任,或承担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
当医患之间存在医疗契约时,医疗损害行为既因为没有适 当地履行债务而构成债务不履行,也因为侵害了患者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而构成了侵权行为。因此,在民法上,当以医疗损害为理由提起损害赔偿请求时,既 可以以侵权为原因,也可以以债务不履行为原因,即在医疗损害赔偿问题上,存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