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事故也由《办法》第5条规定:“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
例如,某毕业不久的医生,在一次在农村巡回医疗的过程中,发现一患颈患的妇女急需治疗,于是在既不具备手术条件,又没有上级医生指导,自己也从未做过此类手术的情况下,盲目地给病人做了手术。术中竭尽全力,又生怕切除不干净而影响预后,便大刀阔斧地进行“扫荡”。术后病人无尿,救治无效死亡。经解剖证实,病人的双侧输尿管均被切除。这起事故就是由于医生对局部解剖关系辨认不清,技术水平低下造成的技术事故。
医疗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上的过失,造成对患者的严重的不良后果。
在对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虽然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很好,也千方百计为患者治疗,但确因医疗技术水平所限,发生诊断上,治疗上或护理技术上的过失,造成对患者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属医疗技术事故。上举案例中,该手术医师是刚从医院毕业不久的医师,在没有上级医师的指导下第一次开展这样的手术,终因对局部组织解剖辩认不清,技术水平不高,造成了医疗技术事故。在通常的情况下,动机和效果应一致的,那种只有为患者解除病痛的热情,而缺乏一定的医疗技术水平,是发生医疗技术事故更常见的原因。
从上面内容可知,责任事故是因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而技术事故,则是因为医务人员技术过失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