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用赔偿金: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及其他(化验费、检查费等)。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二)误工费赔偿金: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统计方法: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各地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需要根据各地相关的法规来确定,具体的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四)护理费赔偿金: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五)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六)交通费赔偿金: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七)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八)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