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工商银行外,记者也咨询了,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这三家银行均表示,对网络银行日交易额和每单笔的交易额都做出了一定的数目限制,若要突破交易额的限制,客户就必须购买类似于U盘的USBkey即安全钥匙。农业银行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通过农行的网络银行,进行超过200元的支付业务,需要有USBkey,而进行转帐业务不论金恶额多少都必须要有USBkey。
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对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收取USBkey费用的事情并不了解。并表示,可能是银行自行制定的收费项目。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告诉记者,银行的这种做法是单方面制定强制性规则,属于格式合同,有霸王条款之嫌,在这种强制性规则下,银行客户没有选择权,这对消费者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专业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律师对此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应首先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网络银行的安全性应该由网络银行的经营者提供,所产生的费用也应该由银行承担。对用户实行加密措施是网络银行应该承担的安全责任,这种责任不应该转嫁给消费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