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称,对方借款不还;而另一方“坚持”认为,双方之间没有借贷关系……孰是孰非?近日,市北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山东省某支队返还原告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胶州市胶城建筑工程公司第十二施工处人民币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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