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成了代表们热议的话题。如何遏制校园暴力?两会上有代表提出校园暴力要入刑,还有人提出要像《反家庭暴力法》一样,制定《反校园暴力法》。对于任何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立法都是必要选项之一,但是比立法更重要的是,找出问题的根源,明确应该承担责任的主体。只有这样,立法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各方面对校园暴力已经讨论了很久,基本都同意家庭、学校和社会是产生校园暴力的原因。中国和许多国家一样,传统的家庭结构都面临解体,家庭对孩子的约束力正在减弱。而孩子们也非常容易受到社会上各种纷繁复杂信息的错误引导。这两方面叠加,就足以打破校园的宁静。再加上一些学校对校园暴力事件处理不当,缺少这方面的教育和相关处理机制的安排,就有可能放任校园暴力蔓延和恶化。
假如将来启动《反校园暴力法》立法,承担主要责任的应该是学校。这样说好像有些不公平,因为学校只是校园暴力因果链条上靠后的一环。但是这种考虑主要是出于政策的可执行性。
都说父母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研究发现,校园暴力的施害者,以及其他一些未成年人罪犯,大多成长在缺少父母教养的家庭里。重新塑造家庭价值,使孩子们能够获得完整的家庭教育,这当然是校园暴力的“治本”之道。但是家庭结构的变迁却不是任何政策能够扭转的。这是在宏观社会和经济形势变迁之下发生的自然变化。即使我们可以出台政策要求父母严加管教子女,但这样的政策也是不现实的,难以执行。大部分国家对父母规定的法律义务仅限于经济上的抚养以及不得虐待孩子等基本要求。
如果社会环境够“纯洁”,孩子们似乎也不会受到现实生活、影视作品、图书漫画、网络信息中暴力因素的影响,不会成为校园暴力的施害者。但社会同样是一个短期难以根本改变的场所。当然,这并不是说政府政策就不能改变社会因素,以减少校园暴力。前段时间有报道称,法国禁播日本的著名动画片《哆啦A梦》,理由是可能对小孩造成不良导向。中国台湾地区也有家长提出,这部动画片中有暴力情节,应该禁播,防止误导小朋友。在当前信息流通迅捷的时代,这种传播内容的管控未必能迅速见效,且管控的标准也必然存在巨大争议。
因此在家庭、社会和学校三个校园暴力的节点上,唯有学校能成为治理校园暴力的政策落脚点。从道理上讲也很清楚。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公共机构,培养远离暴力、热爱和平的学生是应有之义。对于校园暴力,学校不论是试图掩盖,还是熟视无睹,都不是应有的态度。在制度上,学校也是最有条件发现、干预和处理校园暴力的场所。
目前,很多中小学都没有设立专门接受校园暴力投诉和应对的部门,许多中小学老师也缺少应对和引导校园暴力的观念与知识。对于将来可能启动的立法,应在这些方面明确学校的责任。在遏制校园暴力的问题上,让学校担负最大的责任,并不是因为学校造成了最大的过错,而是学校环节的干预是最可行且最可能短期见效的。
综上所述,校园暴力的学校责任问题是很大的。就现今社会而言,学生在学校的时间远超在家里的时间,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有责任、有义务对学生起到引导作用。面对校园暴力,应积极引导、解决,而不应该熟视无睹,假装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