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判决,郭庆祥不认可。他昨天表示,自己写《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时,并未指名道姓,当然他并不避讳,笔下人物所指的就是范曾。不过他表示自己并非针对范曾个人,而是针对当今画坛流水线作画的现象进行艺术批评,属于正常的艺术批评范畴。郭庆祥称,法院判决称郭庆祥“贬损”范曾作品,这涉及到艺术批评能否使用贬损字样,“我觉得既然是批评,就一定会有贬义词,文章中所提‘流水线’作画,我都有亲身经历和客观依据,并没有捏造事实,更没有使用侮辱性的字眼。如果文章导致对范曾的社会评价度降低,这是艺术批评应有的效果。但实际上,我的文章发表后,范曾公开的作品拍卖价格不降反升,这怎么能说我的文章对他造成伤害了呢?”
郭庆祥认为,“流水线”作画肯定不是艺术,和艺术无关。他还表示:“在这起案件中我输了,那便是‘流水线作业’打败了文艺批评,范曾现象将由此继续下去,从而导致社会大众审美缺失和偏离;也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美术教育,扼杀了我们美院学生的艺术创造力。”
范曾代理人李景芳昨天介绍,范曾也收到了判决书,对于胜诉很欣慰,但对赔偿给他的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不满意,认为赔偿金额距离最初目标太远,“也不是必须要赔偿500万,但也不能太少。要知道郭庆祥的文章被许多网站转载后,给范曾造成的精神伤害是难以弥合的,在他看到文章的那几天,几乎天天失眠,烦躁不安,还为此去医院看医生。”
李景芳说,要求郭庆祥赔偿500万不是经济损失,而是精神伤害。对于郭庆祥再次上诉,李景芳称范曾肯定也会把官司打到底,“既然法院已经认定郭庆祥侵犯名誉权,那我们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诸多争议让法官去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