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展厅车,却当成新车卖给消费者,厦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为此付出了代价。昨日,海沧区法院对外发布了这样一起消费维权官司。最终,一审判决认定汽车销售公司构成欺诈,要按购车款的1.5倍进行赔偿,支付363000元赔偿金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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