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合同的鉴证机关。鉴证一般由合同签订地或合同的履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合同的鉴证,应由当事人双方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如果需要委托他人代办鉴证的,代理人必须持有委托证明。委托证明应载明授权范围、委托期限等。
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办理合同鉴证时,需要委托外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协助调查的,应当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认真办理,及时回复。
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现自己给合同鉴证有错误时,应立即予以撤销,不得拖延,以防止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经济合同鉴证的范围主要包括法人、公民、其他组织及他们之间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科技协作、联营、企业承包、企业租赁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