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期待利益损失怎么认定?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下面由树图网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房屋买卖合同期待利益损失的认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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