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权代理具备有权代理的表面特征,即以他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但不具备有权代理的实质特征,即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因而不是真正的代理。相对于表见代理,此处所谓的无权代理又被称为狭义的无权代理。民法通则把无权代理明确划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一是根本未经授权的无权代理。它包括未经委托授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代理活动,以及法定代理人以外的人以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等情况。这类无权代理的常见原因,是假借他人名义为自己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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