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岗前应如实填写本人身份及家庭情况等基本资料,提供有效真实的身份证、健康证和培训证等资料。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用户的合法权益,如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用户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3、善待服务对象,禁止擅自离岗。与用户发生纠纷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经甲方同意方可中止提供服务。如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5天提出,并到甲方处办理手续后,方能离开用户家。
4、服从甲方和用户的管理和指导,尊重用户的生活习俗,工作认真负责,勤俭节约,经手的钱物帐目清楚。注意个人卫生,禁止佩戴首饰、禁用化妆品。工作时间不得接听电话、看电视和做私事,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向用户说明。
5、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在用户住处从事与服务范围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将他人及亲友带入或住宿用户家中;不得擅自翻动、拿用用户的物品,不得向用户索要财物,更不得有偷窃及破坏行为;不得擅自动用高档电器和贵重物品;不参与用户家庭内部事务和邻里纠纷;不泄露和传播用户的家庭隐私和个人信息;爱护用户家庭和财产;不得擅自给婴儿喂食药物及有害食物,不得推荐药品或保健品给婴儿及产妇;不得违反《母婴护理工作范围》及《婴儿安全问题及意外防护措施》进行操作。
6、请假外出应征得用户同意。采取实时照休的休假办法的要按日平均服务报酬数扣除相应的服务报酬。采取集中补休的休假办法的可作调休而不扣除相应的服务报酬。请假外出应告知去向,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通知用户。
7、按时得到服务报酬,以及得到正常的休假和休息时间。若用户占用乙方休假或休息时间,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加班服务报酬。
8、有权保护自己人身和名誉不受侵犯,追究因甲方或用户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与甲方解除合同。
9、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第三方服务,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