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以租代售达成以下协议:
2、承租方(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该用途为商业,属于砖混,层高米,建筑总成数二层,属第幢号房。
出租人(出卖人)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销售金额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1、出卖人就买受人所购买的房屋,在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将房屋出租给买受人有偿使用。
2、房屋租期及时间房屋租期,日期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3、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租金以年计算,在入住前日内应付清年租金元。买受人在承租期间所缴纳的租金(同样可用于购买房屋时抵交购房款的预付款)
4、双方同意在承租期间,相关税费另计(第三条第三项所约定租金不包含任何税费)。若承租方需要相关发票,将按照税务机关征收比例由承租人另行交纳税金。
5、租赁期间,如出租方(出卖人)对该承租人(买受人)所租赁房屋进行销售经向承租人确认,承租人没有购买意愿或租赁期满之前不能支付购房款、不能正常履行购买手续的情况下,出租方(出卖人)可以对该房屋进行正常销售。承租人(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出租方(出卖人)的销售行为进行干扰阻扰。承租人(买受人)如对该房屋有购买意向,相同价格情况下承租人(买受人)对该房屋有优先购买权。
6、租赁期满,若承租方(买受人)还不能支付购房款,出租方(出卖人)有权无偿收回房屋,对于房屋内的已装修部分不予补偿,承租方(买受人)不得进行拆除,承租人无条件搬出。
7、租赁期满,如果承租方(买受人)对该房屋有购买意向并与出租方(出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租赁期间所缴纳的租金可冲抵购房款。
1、在承租期内,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
2、承租方可进行合理的装修,但不能改变房屋的结构、功能,在装修前应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3、在承租期间,双方均不得转让该出租的房屋。承租方更不能转租、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5)拖欠房租累计30天。
5、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财务手续后失效。
7、经承租方确认房屋后无误后退还房屋押金。第七条补充条款第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由双方各执二份,并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