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在北京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列表填写,附于合同后,双方加盖合同章和骑缝章;
四、本合同不适用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翻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一) 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