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监管方,乙方(yifang)为装修施工执行方,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西安市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执法和主管部门的检查。
2、乙方应在进场施工前到甲方办理装修施工审批手续,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3、乙方负责其所承包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4、乙方负责加强施工期间的防火工作。4-1乙方需于施工前明确指定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通知甲方其具体职务及联系方式等。4-2乙方负责对其进场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知识教育,包括火灾报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动火程序规定等。4-3乙方需于施工现场配备适量灭火器材及消防用水。4-4施工现场及酒店非吸烟区域严禁吸烟。处罚(100元)
5、乙方需加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5-1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经甲方工程部批准。5-2乙方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6、乙方需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6-1乙方需严格控制稀料、汽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酒店,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保安部门批准并由乙方指定专人、专室保管。当天施工使用剩余易燃易爆品不得在施工现场存放。6-2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所有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材料应码放整齐,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
7、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安全部巡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8-1、乙方应严格遵守饭店内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乙方的安全保卫工作由负责人负责,并与甲方在安全工作上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批评,把安全保卫工作贯彻施工始终。8-2、乙方应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由乙方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上报甲方。8-3、施工时,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动用明火事先到安全部申请审批·办理"动火证",作业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作业后认真清理现场,不留火险隐患。8-4、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必须摆放明显位置,不得挪做它用。8-5、保证施工用电安全,各种电器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下班时对作业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拉闸断电。8-6、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具,室内照明禁用碘钨灯,各种照明灯必须与易燃物有0.5米的距离。8-7、乙方应指定一名现场施工人员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私人财务,严禁私拿公物,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与本工种施工无关的设备、材料等物品。8-8、凡施工所需的各种用电设备及动用明火,须在使用前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须随带携带各种特殊工种的上岗证、许可证,以备检查。8-9、对乙方中有违反本责任书者,甲方将做出必要的经济处罚,对情况严重触犯法律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