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就浏阳河年份酒包装设计作品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确认其是浏阳河年份酒包装设计作品唯一的、完整的合法著作权所有人,若有任何纠纷,引起第三者之间法律追究者,甲方同意一律全部取消其获奖资格,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该浏阳河年份酒包装设计作品为其合法拥有并且不涉及侵权或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浏阳河年份酒包装设计作品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在一切相关活动和经营中公开利用、展示、发表等利用行为;
(5)产品设计元素及图案编制成录影带、光碟或任何媒介形式以营利或非营利推广之权利。
4.该浏阳河年份酒包装设计作品版权归湖南中商团公司所有,中商集团公司对甲方作品均有授予第三方使用和在各传播媒体报导刊载、播放之权利。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其他未及事宜,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