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合同交货履行地点:
5.3运输责任: 方的责任在 后结束。此后,货物出现风险责任由 方负责。
5.5甲方技术代表在货物检收若有异议,有权依据双方共同制定之交接货物验收标准督促乙方改进,下列情况下可以拒收:
c.
5.6 如乙方责任,按本协议第三条有关协议执行,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责任,按本协由甲方承担延期交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7当因乙方 原因不能按订单要求发货,延迟发货超过一天,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延迟损失之责任,标准为:
5.8 当因甲方 原因不能按订单要求发货,延迟发货超过一天,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 之责任,标准为:
6.1双方应注意保持定牌产品的差异化,以避免雷同产品在市场价格上的差异给对方造成损失。乙方在运作自己的产品市场时在规格、型号、花色等方面避免与提供给甲方的定牌产品相似。
6.2建立价格通报与协调机制。当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一方需要调整价格时,应通知对方。双方应通过共同协商共同调整价格,以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6.3若一方违反本条市场规范条款,对方督促其改进而没有立即改进时,为约方应该承担对方损失的 。
7.2驻厂代表的责任是进行质量监督、物流管理与 事务。
7.3驻厂代表应遵从乙方规章制度,并且不得进入与本合作业务无关的场所。
7.4 乙方为驻厂代表提供办公室(桌) 间(个),电话 部,房租水电费用由 方承担,电话费用由 方承担。
7.6 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8.1为了保证定牌产品的维修服务,如果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为甲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将定牌产品的技术传授给甲方技术、维修人员,包括向甲方提供教材、图纸、器材
8.2 培训地点设在 ,场地费用由 方承担,培训人员的差旅费由 方承担。
8.1乙方将甲方视为使用客户,并按国家新三包规定向甲方提供免费零部件,范围包括:
8.2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如下规格数量的零部件周转量,乙方再在 月内以旧换新。超过本周转量,则双方先以现款结算。
8.3 超过 年,甲方须通过有尝方式向乙方购买零部件,其价格标准为: 8.4 甲方保证,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零部件仅用于定牌产品的维修,不用于其他目的。
8.5 定牌产品停产后,乙方应为甲方保留 时间的零部件供应,保留时间为:
c.非主关零部件 年
8.6 合作期满,乙方应在 年内保证上述8.1、8.2、8.3条义务的执行。
10.1 本合同的条款、附件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协议,在此之前的口头约定、书面资料不构成协议的内容因而无效。
10.2 本合同签署前,双方都应向对方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