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危险品货物(化工品)的承揽,须要求客户提供其产品的详细资料,包括正确的中英文名称、成分表、危规等级等;并须事先向承运人(船东)咨询是否承运。
2、报价:根据客户的具体出运要求:包括货品特性、目的港、船期要求、交货条件、及其它特殊要求,向客户作初步报价;报价表内容包括:海运费+附加费+码头费+报关费+文
件费+拖车费(+其它代理费用);报价表内还需提供大概的船期资料;切记绝不能向客户保证船期;
3、收委托书:客户按“承运委托书”内容,填写具体的资料,完整清晰,的“承运委托书”内容。
4、订舱及定拖车:严格要求及密切关注拖车公司的时效性;
5、提柜及装柜:整套报关单证需齐全,客户在相关有具体要求的单证中,加盖其公司的公章;
6、报关及放行:向海关递交全套单据,海关审单并根据报关资料审核货物以及单证,抽查或者由货运代理自查(后果自负),并根据货物的类别,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收取税收,并填写核销单,以便货物出口后,货主退税用。如果不合格退单重新进行审核。
7、与船东、船代交接:交海关放行条后,向船东(代)索取头程船的船名、航次资料,以备缮制提单;与船东(代)核对正本提单资料,向船东(代)交付运费、领取船东提单(MB/L);与船东(代)核对提单料,向船东(代)交付运费,安排电放手续;
8、发放提单:一般情况下,在货物装柜回场后,便与客户确认提单的具体要求,是出具船东提单(MB/L)还是货代提单(HB/L),同时,要求客户提供缮制提单内容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