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关于装修押金的收取数额和返还时间,在业主与业务签订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当中,应该是有着明确文字规定的。装修押金制会在业主装修完毕由业务公司检查合格后,在一定的时间内返还给业主的,如果以没有装修好的话,不给退押金的理由,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及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业主装修房屋的,物业公司有权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并有权对业主在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加以制止,但物业公司无权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
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服务的保证金、押金应当符合规定,严禁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装修押金或保证金。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装修活动提供基本服务以外的额外服务需要收费的,可根据实际成本向市、县级市价格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核准收费标准后执行。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