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与甲方销售策略不发生冲突的前提下,有权确立代理区域内的销售方式。
2、在征得甲方同意前提下,有权在代理区域内使用甲方企业、产品标示及相关知识产权进行各种促销活动及广告的发布。
3、甲方不再确立第二家代理商。原则上不对该区域内的客户进行销售,如客户执意订货的并保证对该区域直销客户的售价不低于乙方订货价的 120 %,所有差价部分补回相应区域代理商处。并告知乙方。
4、甲方向乙方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提供给乙方各种必备产品手册和销售支持。
5、在市场及产品材料价格变化而引致产品调价时,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
6、甲方保证提供向乙方承诺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按相关产品标准执行)
7、甲方保护乙方的利益/权益,对代理商的违约行为(不按价格体系及超出代理区域销售等)进行惩罚和制止。
8、对新产品甲方为乙方提供壹套样机,样机按代理价格计算。对样机甲方在3个月内提供无条件(人为损坏重要元器件的除外)退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