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争议由来已久。早在10年前,法学界就有“北常南董”为代表的“劳资之争”。
常即常凯,目前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曾担任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组组长。因其观点一直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他被业内称为“劳方代表”。
常凯认为,越是经济下行越要保障劳工利益,因为经济下行,不论是就业还是收入,劳动者是最大的受损者。“现在不是废除《劳动合同法》的问题,而是如何坚决执行的问题,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期,坚持劳动法治和劳工保护,直接涉及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安全。”
董即董保华,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经参与《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研究和《劳动法》制定。董保华是《劳动合同法》最坚定有力的反对者之一,被业内称为“资方代表”。
董保华认为,劳动力市场不够灵活、企业用工成本比较高,归根结底是《劳动合同法》过度向劳动者倾斜所造成的。《劳动合同法》不仅压缩了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自治空间,也对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自主权进行了多方面限制,导致个别劳动关系中管制与自治的系统性失衡。
“《劳动合同法》整个的指导思想是错的,如果不做大改是绝对不行的,小修小改不能解决问题,一次修法机会不能随便浪费。”董保华说。
《劳动合同法》是否需要大修,苏海南副会长的看法是,《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此应予肯定。由于目前我国整个经济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企业各方面的压力比较大,《劳动合同法》有些条款可能存在或多或少的瑕疵。“《劳动合同法》的不足,我认为最主要的是没有区分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之间的差别,有些一刀切,如果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的修订完善,这个是有必要的,也是合理的,但并不是大改。”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获悉的最新消息是,日前人社部法规司司长芮立新一行到江西开展立法调研,重点就《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座谈。他表示,将对地方提出的《劳动合同法》有关修法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并适时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修订的广泛调研。
“今年调研,明年拿出修改条案,明年下半年或者后年就能够对其中某些不太合适的条款进行修订。”据接近人社部的专家说。
(原标题:劳动合同法再现四大争议被吐槽过于保护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