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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四条释义思维导图

此生来迟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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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四条释义
签订
认定
合同
解释
司法解释
合同法
或者
法律
合同法
合同法规
合同法司法解释

第四条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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