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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不适的施工合同效力及无效后果思维导图

没顾忌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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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不适的施工合同效力及无效后果
效力
无效
后果
合同
施工
资格
不适
主体
公司
资质
合同法
合同知识
建设工程合同知识

【案情简介及争议焦点】沈某以某建筑公司名义与廖某签“联建协议”,但未盖公章,沈某依约收了廖某6万元,收条上写明“如工程不开工,6万元退还,沈某以家产包括房子担保”,后因“联建”手续无法办妥,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廖某遂起诉沈某追索6万元。争议焦点:1.合同效力?2.法律后果?【裁判要点】1.合同效力。因双方均系自然人,不具有建筑资质,所签联建合同无效。2.法律后果。双方在所签联建合同中提到“以房产做担保”,虽因该房产情况不明,双方又未对担保具体事宜约定,亦未订立书面抵押合同,更未依当时法律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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