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国家计委出台了《关于开展国产飞机、轮船租赁业务试点的指导意见》,国产飞机、轮船租赁自此再次成为租赁业界关注的焦点。本文拟从船舶融资租赁特点、我国船舶租赁的市场现状等方面对船舶融资租赁进行初步分析,同时也就发展我国船舶融资租赁提几点建议。
一、船舶融资租赁的特点与优势
船舶融资租赁是船舶买卖与信贷的结合,其内容为融资,形式是融物,是一种将三方当事人即出卖人、出租人和租船人结合在一起的一种交易模式。该种交易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
1.拓宽了融资渠道。传统的融资渠道很难满足航运企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对于一些中小航运企业来说,由于经营规模小、信誉水平普遍不高很难得到政府和银行的贷款,而且也很难像大的航运企业那样通过发行股票或债权的方式进行融资,所以融资租赁对于它们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2.减轻了还款压力。航运企业的经营状况随着航运淡季和旺季变化而变化,融资租赁租金的支付方式与银行贷款还款方式相比更为灵活,不必定期定量定息偿还,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调整,有利于航运企业现金流的充分、合理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和分散了承租企业的资金压力。
3,可以得到国家政策优惠。国家为了鼓励对航运业投资,对于出资人提供诸如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而往往在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会将获得的优惠税款以降低租金等方式让渡给承租人。
4.有利于盘活大企业的存量资产。一些大型航运公司往往都留存有一些被市场淘汰的船型,这些船舶的高残值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资金压力,它们完全可以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将这些船舶租给—些中小航运企业经营,这样既盘活了大企业的存量资产,又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实现双赢。
5.有利于提高航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航运企业通过回租等方式通过金融租赁公司将船舶交给专业公司管理,可以在不丧失船舶使用权的情况下,既分散了风险,又融通了资金,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率和效益。
中国尚未建立一个完整的船舶租赁市场,各个参与者介入船舶租赁交易程度不同,无论是从知识、资金、经验都无法独自承担日益增长的船舶买造要求,可以说中国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几乎是一个空白。一方面是中国造船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另一方面则是船东企业身处高额债务而无法再次举债的困境。船东受利益驱动希望采用船舶租赁的方式增加和改善运力,而国内船舶租赁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与经济呼唤船舶租赁市场尽快建立和成熟,呼唤一个崭新的融资方式的出现。
国内有实力的租赁公司为双方提供一个交易平台和融资租赁交易方式,是一种很好的选择。融资租赁以其独特的渗透金融、贸易、投资、服务、资产管理多领域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公司以其作为多功能的运作平台,创造性的为船厂、船东、银行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和适合各方需求的交易方式。这不仅为国内租赁公司提供了开拓崭新业务品种的机会,同时也为船舶制造商提供了机遇,又为船舶使用人解决了船舶建造资金的不足。
(二)船舶融资租赁的法律环境
船舶融资租赁的立法体例有两种模式,一种统一立法模式即通过一部专门融资租赁法律来规定,另一种是分散立法即通过民法、商法、合同法等相关立法来加以规定。我国船舶融资租赁,主要适用关于融资租赁的一般法律规定及《海商法》关于租船合同的规定。归结起来主要有:规范交易当事人权利义务方面的法规、规范租赁交易会计处理方面的规定、规范融资租赁税收方面的法规和规范租赁公司机构管理、租赁业促进方面的规章。我国融资租赁法律、法规、政策是逐渐完善的,法律规定较为零散。船舶租赁的税收优惠等政策,尚需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和大力支持。
三、发展我国船舶融资租赁业的几点建议
(一) 在中国开展船舶融资租赁应当考虑的因素
大力开展船舶融资租赁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由于船舶买造和运营的特殊性,我们必须考虑以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