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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未成立 车辆被盗责自负思维导图

雨过之后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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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未成立 车辆被盗责自负
自负
车辆
成立
合同
保管
摩托车
张某
被告
河南省
原告
合同法
合同知识
保管合同知识

时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都购买了商品房。那么, 消费者向开发商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用中包括不包括车辆的看管费, 如果车辆在开发商的存车棚中被盗,责任在谁?日前,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民事纠纷案,由于原告只向开发商交纳了物业管理费,没有交纳车辆看管费, 车辆被盗后,开发商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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