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弄清这个群众议论纷纷的收费来由,5月13日,记者走访了桐城市社保局和一些参保人员等。原来,《档案托管协议书》上的甲方并不是社保局,而是企业性质的“桐城市社会保险事务代理中心”。在他们出示的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看到,这个代理中心成立于今年3月4日,注册资金10万元,经营范围为桐城市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受托档案管理,法定代表人是由社保局局长鲁俊兼任。记者看到,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成立‘桐城市社会保险事务代理中心’的批复”中明确该中心属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国有经济组织。
代理中心是独立的经营性企业,但是却由社保局局长兼任法人代表,企业和社保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该局负责人介绍,财务也是兼职,但账务是分开的。他们出示了桐城市物价局颁发的《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企业唯一的“经营收入”就是社保档案的保管费,收费600元的“定价”依据,是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最低缴费15年,并一次性缴纳“优惠300元”计算得出的。该市社保局负责人介绍,由于没有专项经费,建档工作一直落后,压力很大。
对于所收费用用途,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社保局成立23年来,积存的档案很多,需要规范整理,否则,影响参保职工退休时及时领取养老金。收取档案保管费的目的,一是为了建立标准档案室,二是聘请专职人员管理档案。他说,桐城市收取的档案保管费,对象仅仅限定在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私营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范围内。该市2009年新增参保人员1200人,符合收费的约900人左右。今年如果能收取1000人,将有60万元收入。3月份企业成立至今,“档案托管费”收取只有几万元,但是企业每月还需缴纳5%的营业税,年底还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社保局负责人说,办个企业来收费也是不得已,因为财政没有档案保管专项经费,无法解决社保日常管理的开支问题。
“管理好社保档案,是社保经办机构的本职工作和应尽职责。”桐城市参保人员的看法是,“业务工作量增加了,需要花钱雇用编外人员,是掩盖乱收费的所谓理由。其实,这一理由经不起推敲。”该市龙眠街道办事处的一位33岁齐姓市民,18岁起就买了社保,现在正头疼是否为在酒店打工的老婆办一份养老保险。他说,养老保险的基数年年都在上涨,买保险本身有压力、有风险,现在又冒出档案保管费要参保人员承担,没有道理。
不少受访市民认为,养老保险是国家基本社会福利,是公益事业性质,其档案保管是这项工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为什么还要特意成立“自负盈亏”的企业来收这个费?把养老保险作为经营项目来生财?
“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这种政企不分现象,是国家早就明令禁止的。”省纠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办事,坚决制止乱收费和变相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