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定义与解释第三章协议的应用第四章供水工程项目第五章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第六章供水工程的运营与维护第七章供水服务第八章收费第九章特许经营权的终止与变更第十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移交第十一章违约与赔偿第十二章文件第十三章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第十四章保险第十五章通知第十六章争议解决第十七章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第十八章附件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加强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注: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过程,及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根据(注:请填入本协议的法律依据),和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和_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第三条名词解释: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工程设施,包括: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净(配)水厂、水站、进户总水表等,详见本协议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注:本定义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的经营期限和经营区域范围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注:请根据乙方是否负责向终端用户供水而相应修改)的权利。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本协议生效日期。特许经营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开始的_____年期间,可根据本协议延长。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是指实施本协议时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规定的经营和服务区域范围。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2)流行病、瘟疫;(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电中断;(6)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质恶化或供应不足。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建设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至最终完工日的期间。运营期:是指从最终完工日(注:适用于新建项目)或开始运营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项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间。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设计能力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能力最小的环节确定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移交: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供水工程。移交日: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营业日:是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为非营业日,则应视支付日为下一个营业日。批准:指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批准、核准或备案。法律变更:指中国立法机关或政府部门颁布、修订、修改、废除、变更和解释的任何法律;或者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1)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及(2)对供水工程的融资(包括有关外汇兑换和汇出)、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任何变化。建设:指按本协议建设供水工程。(注:适用于包含或将来可能发生的新建项目或工程)环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最终完工证书:指根据第_____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最终完工日:指最终完工证书颁发或视为颁发之日。计划最终完工日:详见附件《工程进度》。最终性能测试:指第_____条所述的确认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稳定性能的测试。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具备时,为完成融资交割:(1)乙方与贷款人已签署并递交所有融资文件,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并且,(2)乙方收到融资文件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融资文件:指经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的并报甲方备案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及担保协议,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价或提前终止补偿条款与贷款文件有密切联系,则应规定“贷款文件应取得甲方同意”)(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维护保函:指乙方根据第_____条向甲方提供的维护保函。进度日期:指附件《工程进度》中所述的日期。终止通知:指根据第_____条发出的通知。计划开始运营日:指双方确定的、预计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运营的日期,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计划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开始运营日:指乙方根据第_____条向甲方发出供水工程已准备就绪可以开始运营的书面通知中明确之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第_____条向甲方提供的履约保函。前期工作:指第_____条所述的工作。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据第_____条发出的通知。初步完工证书:指根据第_____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初步性能测试:指第_____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谨慎运营惯例:指在熟练和有经验的中国的供水企业在运营类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项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国际惯例和方法。担保协议:指由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并经甲方同意的向贷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东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权或乙方拥有的任何财产、权利或权益之上设置抵押、质押、债权负担或其他担保权益的任何协议。项目合同:指本协议、融资文件、与本供水工程项目的设计、重要设备原材料采购、施工建设、监理、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合同。允许供水通知:指根据第_____条发出或视为发出的通知。允许供水日:指允许供水通知发出或视为发出之日。项目:指乙方根据本协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第四条各方同意本协议是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服务的依据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协议对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本协议并不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营或合伙关系。
第六条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行使其法定权力。
第七条当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被甲方书面放弃时,甲方开始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1)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履约保函;(2)融资交割完成;(3)有关项目合同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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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权不能作为出资方式。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使用货币出资,可以使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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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gf-2006-2503)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定义与解释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
1、合同双方特许者:Q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邮政编码: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邮政编码: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2、特许方式和内容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Q公司
租赁合同纠纷可以要求违约金,一般不能要求租赁利息,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涉及承租人逾期履行支付租金义务或者迟延履行其他付款义务,出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利息、相应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租赁合同的解除方式有:1、协定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约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3、法定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订立租赁合同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可以转让,经出租人同意可以转让。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赠与合同发生效力满足下列条件可以撤销: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撤销权一经行使即发生效力。因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赠与合同关系归于消灭。
手写协议书需满足协议双方自愿订立该协议、协议双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能力、协议书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牵涉到第三方的利益,经双方签字,该财产协议书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内容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则该财产协议书无效。
赠与合同在没有转移财产所有权,且非公证、慈善等赠与情形的,那么便可以随时撤销。如果赠与财产完成了交付,需要法定事由,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才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