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承揽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公共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1 广告内容及证件:1.2 播出频道和时间:1.3 制作形式:1.4 广告长度:1.5 播出形式:1.6 播出日期:
2.1 广告费2.2 支付方法及时间:2.3 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3.1    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偿付违约金。3.2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        偿付违约金。3.3    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1. 向                    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 向                    地人民法院起诉。
6.1 本合同附件         件,名称:
6.2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委    托    方单位名称(盖章)地     址:邮 政 编 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开 户 银 行:帐     户:
承    揽    方单位名称(盖章)地     址:邮 政 编 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广告业务员证号:开 户 银 行:帐     户: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浙江省电视广告承揽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