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HBV再激活常表现为爆发性肝炎和肝坏死,导致肝衰竭,预后极差。因此早期预防性抗病毒治疗显然优于HBV再激活出现后的干预性治疗。
何时开始预防性抗病毒治疗?目前尚未明确开始预防性抗病毒治疗的最优时机,但各项研究基本倾向于在免疫化疗前1周开始,可有效抑制病毒复制,降低耐药发生率,保证免疫化疗顺利进行,并尽可能降低了停止抗病毒治疗后延迟性HBV再激活的发生。
何时开始淋巴瘤治疗?病毒载量降低到何种程度可以开始淋巴瘤治疗也是存在争议的问题。目前学界基本认为,基线病毒载量(HBV DNA)降低至<2000 IU/mL以下,即可以在继续抗病毒治疗的情况下,同时接受标准的利妥昔单抗联合CHOP类方案治疗。
但是临床常常会遇到患者病情进展快,无法等待病毒载量降低至安全基线之下再行淋巴瘤治疗,此时可暂时避免应用易导致HBV再激活的药物(如糖皮质激素和利妥昔单抗),待抗病毒治疗后、病毒载量降至安全基线以下后再重新考虑联合这些药物。
预防性抗病毒治疗的疗程?预防抗病毒治疗的疗程也是目前尚未明确的问题。抗病毒治疗的疗程与免疫抑制的强度、抗病毒药物的耐药情况以及宿主-病毒因素有关。考虑到HBV再激活可能发生在免疫化疗结束后免疫恢复重建期间,结合现有研究数据,建议在全部化疗(免疫化疗)结束后应继续抗病毒治疗至少6个月,并根据免疫化疗前HBV DNA水平、HBV感染状态以及免疫化疗方案,适当延长抗病毒治疗时间。
是否所有患者均需预防性抗病毒治疗?对于HBcAb阳性、HBsAg阴性、HBV DNA不可测的患者,是否给予预防性抗病毒治疗尚有争议。化疗方案中含有HBV再激活高风险的药物,如糖皮质激素和(或)利妥昔单抗,如果不考虑预防性抗病毒治疗,应密切监测HBV DNA病毒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