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当发生冲突时,由双方派出代表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
(2)妥协:当协商不能解决问题时,寻找仲裁人,仲裁人采取妥协的办法,让每一方都得到部分的满足。作为领导者,首先根据公平的原则,迅速找到双方的共同点,然后找出他们之间最大的可容点和心理接受点,从而使双方都退让一步,达成彼此可以暂时接受的协议。
(3)第三者仲裁:是由权威人士仲裁,靠法规来解决,或者由冲突双方的共同上级来裁决,要求双方按“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执行裁决。
(4)推延:冲突的双方都不寻求解决的办法,拖延时间,任其发展,以期待环境的变化来解决分歧。
(5)不予理睬:这是“推延”办法的变种,这种不予理睬的办法不但不能解决问题,有时还会使冲突加剧。
(6)和平共处:冲突各方采取求同存异,和平共处的方式,避免把意见分歧公开化。这样做,虽不能消除分歧,但可以避免冲突的激化。领导者对于一些无原则的纠纷,可劝导双方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7)压制冲突:建立一定法规,或以上级命令,压制冲突,它虽可收效于一时,但并没有消除冲突的根源。
(8)转移目标:引进一个外部竞争者,使冲突双方的注意力转向外部的竞争者。
(9)教育:如通过讨论冲突的得失树图思维导图`搜集整理,开诚布公地与双方加以沟通和讨论,使双方了解冲突所带来的后果,帮助他们改变思想和行为。
(10)重组组织:组织内冲突严重而又长期解决不了,干脆解散,加以重组。